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平顶山院区 工装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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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平顶山院区所需工装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公司参与投标。具体招标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所投服装及床上用品采用的面料和填充材料应具有纤维织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省级以上纤维织品检验所(院)出具的检验报告。
二、交货时间:所有货物要求订货后 20 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毕,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付款方式: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后,经中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人验收确认无误后,报请重庆市公共卫医生医疗救治中心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后无息退还质保金。
四、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本次询价采购实行固定总价,总价包干,包括了人工、其他辅材、税金、企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五、最高限价:3万元。
六、产品质量保证期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3、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七、评标办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条件的前提下,采用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16:30。投标文件递交到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监审科。
九、评标时间及评标小组:由院方确定具体评标时间。由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采购小组进行评标。
十、中标单位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方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即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十一、需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
电 话:(023)655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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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歌乐山院区)
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黄桷湾2号 (平顶山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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